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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農民福利,維護農民健康,本會代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項農民保險之相關業務。欲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審查認定,投保資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勞保局參考連結 加保資格
- 年滿 15 歲以上者。
- 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 90日以上者。
-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 自有耕地每人需0.1公頃以上(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媳婦及翁姑土地,請檢附十日內地籍謄本)或承租土地面積0.2公頃以上(限本人及配偶,請檢附有效期間內承租契約書)。若為林地面積加倍。
- 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 30,600 元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 5,100元
-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
農民健康保險各項給付及申辦:
勞保局參考連結
生育給付 身心障礙 喪葬津貼
老農津貼 職業災害
- 分娩: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滿280日以上。
- 早產、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滿181日以上。
- 流產: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滿84日以上。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因傷害或疾病或遭受職業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並經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得申請身心障礙給付。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應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職業傷害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應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
- 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天。
- 申領時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可領取全額津貼新台幣(下同)7,550元;103年7月17日(含當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未滿15年者,可領取半額津貼3,775元。
- 領取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 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於87年11月12日前已參加農保,且加保年資未中斷」。
- 自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領取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財稅機關提供農委會公告年度之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達50萬元。
- 被保險人於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職業傷害,得依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 上開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不能從事工作,以致喪失或減少收入,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
農退條例自110年1月1日施行,施行後未滿65歲之農保被保險人,且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採自願方式向農保投保之基層農會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農民依規定提繳後,政府將按月提繳相同金額存入農民的退休儲金個人專戶中,農退儲金之運用,不低於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農民年滿65歲得請領退休儲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等計算所得之金額,按月定期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