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05 月 08 日
【保險部】農保月投保金額調高20,400元;喪葬津貼調為30萬6,000元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於112年2月8日總統令修正公布,業經行政院112年2月23日以院臺農字第1121004338號令核定分階段施行,其中月投保金額及相關給付額度調整之施行日期定為112年2月10日;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強制申請加保之施行日期為112年12月1日。因此,112年2月10日起,農保月投保金額調高一倍為2萬400元,2月10日以後死亡之被保險人,農保喪葬津貼加倍,由15萬3,000元增加為30萬6,000元;農保生育給付標準由2個月修正為3個月,被保險人或其配偶2月10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生育給付金額由2萬400元提高三倍為6萬1,200元。
隨著投保金額增加,保費也會隨之調整,目前一般農民的每月保費為農民自己負擔30%、政府補助70%,農民每月要自繳的保費為78元,保費將調整為156元,而增加的78元保費會由農委會全額買單,也就是農民仍維持月繳78元,投保金額則加倍。
自112年2月10日起,農民職災保險月投保金額將隨農保月投保金額一併由10,200元調整為20,400元,相關保險給付金額除身心障礙給付及就醫津貼外,隨月投保金額調整倍數調高。刪除參加增給傷病給付加保及調整,不再區分一般傷病給付及增給傷病給付之加保級距。隨著農職保保費提高,因從農受傷住院或需要在家休養,農民職災保險給付將從現行的第1年月領7,410元調整為1萬4,280元,第2年的農職保給付從每個月的5,100元調漲為1萬200元。
目前農職保保費由政府負擔4成,農民負擔6成,農民每月要付的農職保月保費為15元,將提高為23元,不過增加的8元農職保保費,前3年費用都會由農委會負擔。